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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他满面春风的样子,就知道绝对不会是什么坏事,恰恰相反,应该是好消息,好得不得了的那种!
果然史密斯一见到他,立刻迎上来,大笑着道,“亲爱的高,你可真是我的福星!”
“这话从何说起?”
高朗十分配合的问。
史密斯攀着他的肩膀,一边往前走一边道,“我们才刚刚签订了合同,这项停滞许久的工作就有了这么大的进展,难道不是因为你带来的好运气吗?”
“虽然我很想厚颜承认,不过史密斯教授你这么说,对那些辛苦工作的研究人员可不太公平。
这件事里面,我什么都没做,有今天的结果,你该感谢他们才对。”
高朗笑着道,”
不过我人都来了,教授也不必对我卖关子了吧?究竟取得了多大的突破,让你这么高兴?”
“我们上去说。”
史密斯道,“好消息应该有足够隆重的仪式。”
“别告诉我你在实验室里藏了香槟,让俞教授知道可是会生气的。”
高朗忍不住笑了起来。
听说大灾难前的欧洲人,在遇到喜事的时候会开香槟庆祝。
经过几乎是毁灭性的大灾难后,这样的传统自然是没有流传下来。
不过,这几年联邦开始倡导文化复苏,这些东西都被从不完整的故纸堆中翻检出来,重新成为了一种流行时尚。
这会儿高朗开了个善意的玩笑,史密斯赶紧投降,“哦是的,俞一向很严肃。
实验室的孩子们跟他在一起,都不敢说笑了。”
高朗自己开俞元恺的玩笑时十分自然,明明两人也只是才见过几次面,比陌生人稍好一些的关系。
但是听到史密斯教授也这样说,他就不觉得有趣了,甚至替俞元恺解释了一句,“这样效率更高,不是吗?”
“是的,当然。”
史密斯点头。
说话间已经来到了楼上,史密斯带着高朗进了实验室,他才发现原来俞元恺也在这里。
莫非这一次的进展就跟他有关?高朗忍不住想起俞元恺身上的伤,又想起他送给自己的那一小瓶子蓝沙。
如果是他的话,好像也并不太让人惊讶了。
在高朗的眼里,俞元恺创造奇迹都快成习惯了。
——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不知不觉之间,他对俞元恺的认知,已经从最初的“只知道沉迷研究的写作天才读作疯子的那种人”
变成了现在的“年轻有为好像不论什么事情到了他的手里都能解决的青年才俊”
。
这种改变潜移默化,如果不是刻意去分辨的话,几乎很难会注意到。
见到他来,俞元恺也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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