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坟墓之地,死者居之,吉则招福,凶则招祸。
盖祖先之灵魂守黄泉之下,安则子孙兴旺,不安则子孙败亡。
若未葬之先占之,其法专责死门,并天地二盘之星决之。
以死门落宫地盘之星为死者,死门天盘之星为生人,死门落宫乘三奇而与地盘之星相生和不相克制者,主死者安。
地盘之星生天盘之星,天盘之星得三奇者,主存亡俱安,吉,后主兴旺。
若死门落宫与地盘之星相克者,主存亡不安。
地盘之星克天盘之星,不得奇门护持者,主存亡俱凶。
死门返吟者,迁之斯吉。
死门落空亡者,主无地气,家败人亡。
再以何干、何神、何格推之,吉星吉干生旺者,吉;凶神、凶格、凶干克制者,凶。
(此天盘之星,疑上下二盘之星而言,应俟高明者访焉)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