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第一次制药就效果斐然。
人倒霉起来,老天爷都会赶上来踹一脚,我也没料到这坛酒里的甲醇含量已经高到了这份上了;毁了楚天昊眼睛之后,顺便把他的小命也带走了。
唉,天要亡你,着实不能太怪我。
凌迟的时候,倘若剐到九百九十八刀,犯人依然生命力顽强,那么最后一刀自然是插到他(她)的胸口上。
我不是乐善好施的菩萨。
藏服,500元人民币还有廖剩无几的阿司匹林。
安安静静地坐在我面前。
我愁眉苦脸地对着天蚕丝袋里已经粉碎性骨折的三星手机长吁短叹,当日它舍身救主护下我一条小命自己也英勇捐躯了。
我狐疑地把袋子抓在手里试探地晃了晃,得,彻底散架了;我还指望再来一通神秘的未知来电把我给招回二十一世纪呢,这下子估计是彻底没戏了。
我看着已然成分化状态的手机兄,顿时欲哭无泪。
我跟现代社会有所联系的东西已经屈指可数了,它居然还敢这么不厚道地弃我而去。
破手机,烂手机,亏我不离不弃地用了你五年时间。
(手机~-~:那是你葛朗台精神泛滥,舍不得换而已,你以为偶稀饭被你用?司嘉洛(黑线,暴走状态,忽而阴笑,无限温柔滴~):你很不满意吗?——信不信我拆了你?手机(面无表情):不必了,偶已经散架了。
尔后某女一直呈控诉苍天的姿势。
)
啊!
我不活了,你这个没良心没道义的家伙,居然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古代。
立马头脑中浮现出小白菜同学的形象,凄风苦雨中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模样好不可怜。
偶比她更加凄凉。
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件事又有什么目的。
我已经扳倒了楚天昊,(至于他的余党,他们又没有直接惹上我,冤有头债有主,我不随便迁怒无辜。
)也算是为我在古代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报了仇,貌似我没理由再在这里赖着不走。
可是如果走,我又能上哪儿去,这个世界很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终究是个过客,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消失不见。
我的生理依然是停滞的,这个事实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自己的客人身份。
倘若这里真正接纳了我,我又怎么会不会慢慢老去。
以前看武侠小说,看上面的人物(呃,当然多半是反派的女魔头)可以青春永驻,红颜不老,总是会由衷地羡慕;可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是一种悲哀。
我说过,我最喜欢的一句诗歌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我又能牵着谁的手,慢慢变老?就算我侥幸找到这样一个愿意和我相濡以沫,更加爱惜我苍老的容颜的人,我也没有能力给他相同的待遇。
不如归去,不
如归去。
轻轻地我走了,就如我轻轻地来。
我也不想再装病,让楚天裔大张旗鼓地寻找一名为“司洛”
的大夫进宫;商文柏是一大好青年,我这个妖女还是不要接着“毁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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