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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因此而感激他。
决不。
在香港的一家PUB里,我认识了他。
二十出头的大男孩,健康高大,阳光俊帅。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迷离隐约的灯光下,他一直盯着我。
只要我一回头,他就扭转开头。
我一笑置之。
十分钟后,我端起酒杯走过去,看着他,单刀直入地:“为什么一直看我?”
他瞪大眼睛,脸刷一下涨得通红,几乎是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我……没有。
”
我仔细打量着他,年轻,还是年轻,脸上隐约可见浅浅的茸毛,原本白皙干净的皮肤,可惜现在有些像猴子的某个部位。
今天我心情不错,所以我笑了笑:“名字?”
他的眼睛迅速被点燃。
不到五分钟,我已经对他的身世背景来龙去脉了如指掌。
加拿大某个大学刚毕业,来港旅游。
我平白生出几分亲切感。
几乎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没见过这么干净纯粹的男孩子了。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晚上,天南海北瞎聊一气。
我发现,这个看上去腼腆帅气的男孩子,居然骨子里保守、固执,而且,心理居然比看上去要成熟得多。
后来,在香港几天,他天天晚上约我出来,我总是一口拒绝。
直到最后那一晚,他在酒店大厅堵我。
他什么也不说,他一直执拗而沉默地跟着我,寸步不离。
当着酒店里那么多人的面,看着他年轻而受伤的表情,我实在没有办法拉下脸,只好任他牵着我的手,在那个中年男人讶异的目光中,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
原本那个司机,是来接我去参加一个酒会的。
那晚,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第二天一早,我便离开香港。
我留给他的姓名,职业,年龄,经历,所有的一切,统统都是假的。
对他来说,那只是一场春梦,稍纵即逝。
而对我来说,那意味着一个小小生命的孕育。
那就够了。
斐陌很快就发现了,聪明机敏如他,只说了一句话:“恭喜。
小心。
”
我明白他的意思。
不会,永远不会。
我腹中的这个生命,他(她)的母亲是秦衫,他(她)的父亲,还是秦衫。
我疏忽了。
斐陌从来不会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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