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只有他们夫妻两个起早摸黑地干活,辛苦赚的银子却全贴给了老二,他们心里苦啊。
读书要花的银子向来没个止境,现在好了,总算是巴到头,老二不用读书。
他们夫妻以后也能松口气养自己的孩子了。
马志才顺着道往村外走,对于村子里欢乐的气氛充耳不闻,加快了速度很快到了村口。
“志才。”
刚走到村口,一声犹豫的声音叫住了他。
马志才停下脚步抬眼看过去,看到了穿着一身旧衣服的鲍氏。
“二婶有事?”
他冷然地问。
“你要进城?”
鲍氏看着他的眼神很热切,不过说话的声音却压得很低,“能不能让我见见你二叔?”
“不能。”
马志才毫不犹豫地回绝,“要想二叔长命百岁,你就什么都不要追问,更不要胡乱去找人。
即使在城里偶然遇上了,你也要装作不认识。”
完全是警告!
马志才不是要帮鲍氏,而是他自己怕事。
为鞑子办事,在北地绝对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他当然不想多事了。
“我不问。”
鲍氏偷偷看看四周,发现一个人影都没有,胆子又大了一些,“这是我给他做的几件新衣裳。
我不管他在外面做什么,只要他心里有我们娘三个,我就知足了。”
马志才看着她灰暗的脸色,忽然心软下来。
不管鲍氏如何刻薄,她却是一个好母亲,对大狗和二狗是真心的爱。
不像自家老娘,看着对他好,却是带着目的的。
“在村里里低调一些也好,省的被人察觉什么。”
他伸出手接过了鲍氏递过来的包裹,然后又轻声叮嘱一声。
“我知道。
志才你是个读书人,是做大事的人。
你要是方便的话,可得护着指点你二叔几句。”
鲍氏担忧地说。
她虽然只是个农户,却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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