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明收到电话来接玫瑰,送走了亚历士,耀明说,“他几乎是史上最年轻的总统吧。”
玫瑰说,“马达加斯加的总统更年轻一些。”
耀明无语,转而笑道,“还会讲笑话,说明没有摔坏脑子。”
在瑞士工作之后,玫瑰和耀明经常一同度假。
他们是同一世界的人,走在街上不需要担心照相机,这是很轻松的事。
耀明没说过自己的过去,也没问过她的过去,他认为每人都有过去,实在无谓追究。
有一次玫瑰问他何以在尼斯街边弹吉他,他笑说之前去西班牙看望朋友,不料在马德里遭遇小偷,到尼斯下车才发现钱包没了,只得扮演街头艺术家凑钱回伦敦。
他谈及西班牙那个朋友,用的是女性“她”
。
“她”
的名字是胡安娜,他说起这个名字,声音总是很温柔。
第三十四章最后只得我哭我
接下来的日子平淡如流水。
日内瓦的湖光山色多年前已看厌,现在看山只是山,看水只是水,满眼寂寥。
有时玫瑰也去银行区逛百货公司,一天下来两手空空,似乎也没有什么必须买。
也有大段大段的周末只去附近超市买必需品,然后蜷在家里看书看电影。
玫瑰在翻译一些小说,已经过了需要钱的时候,只是为了兴趣而做,自觉法语不会浪费。
夜里总是一个人吃饭,始终不是合群的人。
也总是一个人去看歌剧,看歌剧的时候最容易流泪。
更多时候她喜欢去人少的地方,定期去博物馆,或者在莱蒙湖边看鸽子一看半日。
这样的时候就会想起很多往事。
在这个湖边利昂给过她机会,他说“我以这枚戒指的名义请求你嫁给我”
,他说“我最后悔的事,就是没有一早娶了你”
。
但是她的回答只是一句对不起,Je suis vraiment désolée。
利昂说那是他给她最后的机会,但其实并不是。
在她又一次离开之后,他仍然找到了她。
其实玫瑰一直不太相信他们之间有所谓“最后的机会”
,这种话说太多次了,就像小时候听的那个“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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