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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地谈过一次恋爱,比我大一届的文质彬彬的男孩,他像陈染一样高,却远比陈染单纯,该做的都做了,可是,比起恋爱那更像是结婚。
我试图找到一些朋友,在极少的伪共鸣下,干一些自得其乐的事情,比如创作和吃饭,其实要说是知己又绝对不是那么回事,但这不重要。
我喝酒抽烟化妆逛街写作献血哭泣作弊吵架生病养狗坐车想念发呆祈祷昏迷打字赚钱学习淋浴大叫撒谎生气实习,我一直在路上,全然不知该如何叙述这四年,按照时间顺序那太过漫长又实属短暂,说起来,线索是他。
陈染就是最好的线索。
博客在这几年到处泛滥,两千年左右却比较稀少,那时的博客也不像现在,板块这么教条,而更像个小网站,我记得陈染在很早就有个写东西的地方,他教过我,但我对计算机一窍不通,到后来也是,除了看他写的东西,我极少上网,其实我会给他留言,只是一个字没打过,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无法做给他留言的许多人中的一个,那太不庄重了。
他的网页是黑色的,进入却有个桃红色的心,在白色loading的闪烁下,心一点点溢满,又清空,他叫他的网页为Nitimurinvetitum,他是Hyperboreer,我想他起名字的时候是在读尼采。
我年轻的生命是在他的文字下寻找轨迹的,陈染写下的东西,胡心亭倒背如流,解其义而不解其意。
而关于《在路上》本身给我的感觉,我觉得也有必要说一下。非常引起我注意的是,它给了我一种从未有所体验过的感情风格,这种体验甚至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在内。不仅仅是所谓“跨掉的一代”所特有的激进与迷茫的人格分裂,还有一种在我印象中十分“坚硬与笔直”的感情趋向。我无法把这种感觉十分确切地表达出来,但在隐约间我很清晰地意识到,那是我的感性特质中所明确地不包含的一种,至少到现在为止。如果硬要我描述的话,那很可能是一种介于幼稚的怀念与绝望的号叫之间的精神状态。只有这么多了。
——Hyperboreer
第一次去陈染的学校,是大一的冬天,我闷头学了好几天的古汉语,鬼使神差的坐上地铁去找他,而后想到,我应该送给他个礼物,半截下车又去买了本书。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
这本书实际上是很浪漫的,却让我十分不快,也许我的生活状态就是ontheroad,总之因为什么原因,自己有些恼羞成怒。不过很高兴他没有读过,后来证明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喜爱之情,这就足够让我快乐了。
“您终于来了。”陈染从宿舍楼里走出来,头发有些乱,看样子是在睡觉,那段时间他总是如此,不上课,不找女人,不唱歌,在宿舍里终年不见阳光。
一年前我来过这里,怎么也没想到能并肩走在他的学校里竟是这种状态,一种我也说不上来的感觉,但很显然,陈染对此非常满意,因为他从来没有试图改变。
“我每天都在画画,那挺有意思。”冷清的校园里,我们的交谈显得异常安静。
“画什么了?”
从包包里翻出一个小的素描本,里面全是用黑钢笔勾勒的小漫画,我那段时间喜欢几米,画起来也都是天马行空的东西,他修长的手指翻动着洁白的纸页,边看边乐,不知为什么,当他真正笑出来的时候,我总是比他还要开心,有点不好意思地抢过本子,他还是乐个不停。
“讨厌。”我瞪他一眼。
“我怎么了?”
“哼!”
突然有人喊他,我们扭头看去,是小伍,他穿着运动服抱着篮球,换成隐形眼镜,不再那么阴阳怪气,但我总是不喜欢他,不明白为什么陈染和他那样好,虽然不在同系,却考到一所学校来。
“晚上来找我,有好事。”他说,对我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
“不去。”
“必须来,小杨同学也来。”
“不去。”
“你怎么跟女人似的,别废话了,我等你。”
我象个局外人似的站在那,虽然陈染拉着我的手,我却那么孤独,几乎是无意识的,手和手挣脱开了,我浅笑:“我该回去了,还有论文没写呢。”
他愣了一下。
“今天是来给你送书的。”从包里拿出《在路上》,被我抚摸过的干干净净的书,塞给他:“有时间再来看你,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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