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庭审
第二批次朝廷的封赏已经下诏,封吴淼为平阳郡公,王峤为修武县公,冯谏、冯让、吴玥、王赫、魏钰庭、卢霑俱封县侯。
而舞阳侯虽并未加封,但长公主特封谯国公主,原来舞阳的封邑转入其女儿秦姚的名下。
第二批后自然还有第三批和第四批,元澈虽然知道麻烦,但也没有办法。
封赏不分等级、不分批次,全都一把衡尺子加封,那就跟没封一样。
不仅功勋不再之前,之前拼命获得功勋爵位的阶层也会陷入巨大不满。
所谓人不患寡唯患不均,赏不患寡唯患平均,落差产生威望,渥遇方揽人心。
要让人明白谁是嫡系,谁是该剪去的旁支。
将长公主放进吴淼、王峤所代表的兖州、豫州的势力堆,并从法理上将驸马封从公主的名号转移至公主女儿的头上,矛头该指向谁,朝堂诸公自然明白。
宣室殿内,元澈翻看着廷尉呈上来的卷宗。
事发当夜,不止一人看到一个穿红色衣衫的女子从宣室殿内跑出来。
另有一卷宗上写明,在宣室殿附近寻到一件丢弃的内侍衣衫上面带有血迹。
但也有人说,曾看见一个穿着酷似太子妃服制的人躲在稍房里,但最后被左卫将军陈霆部悄悄带出,去了司徒府。
而司徒府给出的供词是,太子妃被陈霆部带出来后,就一直待在司徒府里。
如今陆昭并未关押廷尉,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
自前朝以降,在门阀执政的环境下,当即拘捕台省和方镇重臣几乎已经等于判以死刑。
凡有弹劾,或禁锢属内,或派使臣问于地方,都是给予高门一个缓冲的空间。
其实本质上仍是皇权威信不足,在权贵者互作攻害的情况下,不敢贸然介入。
譬如东晋年间王、庾两家的江州之争,庾怿任豫州刺史时曾以毒酒饷江州刺史王允之。
王允之觉酒中有毒,便给犬试毒,犬毙。
随后王允之密奏皇帝,皇帝遣使质问庾怿,庾怿自饮鸩酒而卒。
首先,赐毒酒一事实在幼稚,庾怿作为颍川庾氏砥柱之一,不太可能作此手段。
且皇帝权威不著,也不可能一句话就导致庾怿之死。
然而在对庾怿冷处理的时期中,王允之也借由此事向朝中施加压力,此前琅琊王氏也针对江州和中枢进行令人费解的调动和周密的部署。
最后庾冰为门户计,不得不放弃庾怿。
史书中那“密奏”
二字,未必是毒酒毙犬之事。
清言的背后,同样是与名士风流大相径庭的利益冲突。
在如此激烈的争夺中,苍白的中书诏令,无力的密章奏呈,根本无法展示这场两大门阀争夺战的勾心斗角。
此时,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同样充斥于陆、王两大势力之间。
表面看上去,仍是情与法的宽容,世族别于寒庶的优待,但其缴杀之残酷不逊于皇位的内部斗争。
元澈在案卷上批了一个“阅”
字,而后问彭耽书道:“此事看似并未涉及尚书令,只是如今诉讼大开,朝中也难免有时流互作攻害,以致内情曲隐。
如今之计,除再问讯薛乘之外,也要深挖汪晟及其党羽。”
薛乘毕竟没有和王济一起前往长乐宫,对于长乐宫的事情并不知道,如今只能想办法在汪晟身上找到突破点,让案情继续扩大,如此才能把王济牵扯进来。
彭耽书闻言,思索片刻后道:“陛下,对于薛琬之死,臣也颇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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