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气地一抬腿就先走了。
钱菲坐在沙发上黯然地想,还好,她还没有陷得太深,他到底还是个少爷,总能记着自己付出了多少。
而她,她却恰恰相反,她在爱人的时候,总会忘记自己付出了多少。
他们的感情观终究得不到统一,再喜欢彼此又有什么用。
她揉揉发酸的眼角,起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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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TMD终于登上来了!
!
!
我真是服了!
!
!
疯了简直!
!
说两句,大家别嫌烦。
我觉得吧,一个人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可能因为爱上一个人一下就改变了,改变需要契机和过程,李亦非虽然喜欢钱菲,但是他之前的种种陋习一定都在,必须让他在和钱菲的冲突中意识到,他“不惯女人毛病”
的态度是敌不过“他想念这个女人”
进而最终妥协的。
上章有人在别人的留言下说“难得一篇好文又要落入俗套了”
,我觉得这句话我到处都能看见呢,太多文下有这样的留言了,但凡作者写点什么转折,准有这样的声音。
其实我想说的是,要说俗套,言情小说有不俗套的吗?就那么多情节,哪一个不是写烂了的。
就拿我这篇文来说,要说俗套从头开始就是啊,哪用等到现在?劈腿抓奸什么的,哪个情节不俗?我认为有人这么说可能因为两点,一是故事情节没有按照她预想的方向发展,二是看到后面有些乏了,就跟看春晚似的,不管导演组怎么努力,总觉得一年不如一年。
关于第二点,我会尽量努力把文章写得精彩一点,而关于第一点,我只能说抱歉,我想写我自己想写的故事,虽然在有的美人眼里看来是要落入俗套了,但是我觉得这情节很必要,因为这两章的作用,就是为了要调教李亦非的臭毛病,让他少爷性子别再高高挂起,跟女屌丝谈恋爱,就得接地气。
我要看到他在他的臭毛病面前妥协!
☆、58三天的时间
晚上睡觉前,钱菲给姚晶晶打电话,把事情学了一遍,问姚晶晶:“我借着他认妹妹这事发作,是不是太矫情了?”
姚晶晶干脆地说:“不矫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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