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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没错沈沛是受~(痴汉脸)
☆、暗语(四)
陈怀义坐在审讯室里,隔着光秃秃的铁栏,一言不发地望着面前的王瑞川。
“周瑾已经招认是你开的枪,”
王瑞川戴上一只耳机,公事公办地问,“为什么?”
陈怀义吊儿郎当地坐着,摆明了不配合:“这不很简单吗?我就是被抓之前想让你们掉点血,大不了判个死刑,总比坐一辈子牢来的痛快。”
王瑞川没那么容易被他糊弄过去,拿出一份资料,既是说给他,也是让电话那头的人了解案情,“我们这里有你的备案。
陈怀义,现年三十一岁,未婚独居,曾经在一家快递公司工作,后来因卷入一起刑事案件而被公司辞退——你上头有一个大你十一岁的哥哥,叫陈怀礼,是‘612灭门案’的凶手,我说的可对?”
“‘612灭门案’?那是什么?”
沈沛小声问。
苏澄涵抱了个笔记本,登上了内网:“612灭门案发生在八年前,凶手陈怀礼撬锁入室盗窃,被受害人发现,残忍地杀害了受害人一家四口……天,这个陈怀礼是不是变态啊?杀个人还……”
孙昭宇抢过电脑,脸色也白了几分:“陈怀礼杀人后把所有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这也是当时前辈们断定动机是盗窃的原因,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他用死者的血染红了整个地板,拍这些照片时血都已经凝固了,前辈们在那上面发现了鞋印,尺码与陈怀礼相符,染血的皮鞋就被丢在门口。”
沈沛望了一眼,说:“这张图拍的是客厅吗?整个房子多大面积?”
“二百平米左右,最少一百八。”
孙昭宇粗略估计了一番,得出结论。
“一家四口,两个孩子都小于十岁,出血量不符合,”
沈沛推推眼镜,“凶手应该往血迹里面注了不少水进去,这样也方便铺满地板。”
“咳——”
盛景长长咳了一声,成功拉回三人的注意力,“既然他把皮鞋留在了门口,那凶手应该是个极其谨慎的人才对,前辈又是靠什么锁定了陈怀礼?”
“他并不谨慎,”
沈沛摇摇头,公然不给盛队留面子,“相反他十分大胆,否则也不会留下这么一个杀人现场,至于皮鞋……他染地板时完全没有伪装,肆无忌惮地留下脚印,事毕又把鞋子留了下来——这是挑衅,他在嘲笑警方。”
孙昭宇补充:“受害人家楼道里有监控,陈怀礼撬锁时不闪不避,被监控拍下了全过程,之后他出来时也能看出来他是光着脚的。”
“那这就不是入室盗窃了。”
沈沛这么说了一句,却让在场的几人都沉默了下来。
盛景明白他的意思,入室盗窃得来的钱也要有命、有人身自由来花才行,没有哪个小偷愿意堂而皇之地把自己暴露在监控下面。
多大的仇恨才能让人这么丧心病狂?
过了许久,苏澄涵才讷讷地问:“这个陈怀礼……现在抓到了吗?”
……
“抓到我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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