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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的馅料可谓是灵魂所在,面皮再如何变化,也不过辅助馅料增色罢了。
冯知春瞧他一眼,眼神中满满是“这还要我说,你自己吃一个不就明白了”
的意思。
她微微蹙眉,停了半响,还是解释道:“馅料太注重肉感,汤汁又太过浓稠,面皮松软却厚。
汤包从蒸到被端上桌被食用的过程中,内里的面皮便在慢慢吸化开的汤汁。”
汉子不以为意,道:“我就是要这样的效果。
正是因为面皮吸收了汤汁,当第一口咬开时,肉香才能纯香扑鼻。”
冯知春点点头:“不错。
可这样的包子,太腻!
肉味抑制胃口,吃一个觉得香,吃两个感觉减弱,吃第三个就要停筷了。
吃过的食客在之后的一阵时间内,不一定还会因着怀念味道再点一例。”
腻?
汉子愣住,厨子尝味道,很少会尝完整道菜,大多都是尝上两三口,甚至有时蘸蘸汤汁就知道好坏。
是以,他从没发现,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
“面食可以做主食,可以做小食,也可以做一道独立的菜。
这不过是看烹饪的人希望怎样了。”
冯知春观察着汉子的神色变化,道,“我却觉得,你并不满足于面点小食呐!”
汉子一怔,张了张嘴,却没说出一个字。
冯知春放了一例汤包的钱在桌上,抚抚衣袖站起身来,朝朱信和汉子道:“我只是觉得这汤包名不其实,莫说是天下一绝,便是中周县一绝也达不上。”
“请问姑娘,你在何处还尝过比百福楼更美味的汤包?”
朱信一拱手问,心道,等问出来就去寻来尝尝,若真比得过现在的“一绝汤包”
,定要挖出做法来。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冯知春说着,从食盒里取出三个小碟,每一个碟中都盛着软塌塌的百褶汤包。
她又在碟子旁放下三根麦子杆,道:“你们尝一尝吧,若觉得我这比百福楼的好,就把这一绝改名了。”
说罢,她也不管众人何种神色,转身扬长而去。
朱信拧眉盯着桌上三碟造型奇怪的汤包,指挥着几个伙计,“把这三碟温起来。
你跟上她,看她去了哪里,是什么人。
你快些去请老爷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汤汁腻的那个,没错,我就是说的我以前上班经常吃的老台门灌汤包!
因为豆浆好喝,但是包子真的挺腻,像我这样早饭要吃很多的,吃一个就吃不下去了。
包子的馅料可谓是灵魂所在,面皮再如何变化,也不过辅助馅料增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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