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地位
和造人和补天神话相比,女娲女皇之治神话的文学移位过程最为滞涩,无繁荣而近夭折。
这一强烈的反差说明神话在其走向文学的移位过程中,其移位的程度是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限制和制约的。
在女娲神话中,有关女王之治的内容与其它内容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但记载的内容比较模糊。
首先引起人们注意的当是着名的“三皇”
之说。
例如东汉王符《潜夫论》认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
其一者或曰遂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
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说明东汉之前关于“三皇”
的说法至少有三种。
那么女娲缘何能够取得三皇的尊位,她后来缘何又被排除三皇之外,这个变化与其文学移位的程度有何关联,都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有关女娲为女皇的说法,现有较早的材料是西汉时期《淮南子·览冥训》载:“伏羲、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
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
这里没有明确女娲是什么身份,但她能和伏羲并列,且属于能够“设法度”
和“遗至德”
的人物,显然已经暗示出其女王的地位。
与《淮南子》大约同时代的《诗含神雾》的记载可为佐证:“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
这个着名的刘邦诞生的故事似乎也暗示出女娲的至尊地位。
也许是还有其它亡佚材料,也许是根据以上材料的推测,不久就出现了对女娲是三皇之一的猜测和坐实。
应劭《风俗通义》引用《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
郑玄则明确指出女娲是三皇之一:“女娲,三皇承宓戏者。”
这种观念到了南北朝时期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女娲已经成为社会上人们约定俗成的女皇的符号或代称。
《北齐书》载:“又太后之被幽也,珽欲以陆媪为太后,撰魏帝皇太后故事,为太姬言之。
谓人曰:‘太姬虽云妇人,实是雄杰,女娲已来无有也。
’”
祖珽出于奉承的目的,将太姬比作女娲式的女中豪杰,说明女娲作为女皇角色在社会上的普遍认可。
唐代之前女娲能够取得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
女娲造人造物以及补天济世的传说,都是其神话残余。
而作为母系社会女性崇拜的极至,女娲进入“三皇”
之列是合乎历史本来面目的。
甚至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臆测,女娲当年在先民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比人们当今的了解和认识要较高。
对于甲骨卜辞中有关祭“东母”
和“西母”
的记载,过去一般将其解释为日月之神。
现代有人从原始的二方位空间意识出发,将东母西母分别解释为女娲和西王母。
从女娲在远古时期曾经有过的“三皇”
地位和母系社会女神的普遍地位来看,这种说法是可以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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